商 河 县 图 书 馆 “ 国 家 县 级 一 级 馆 ” 成 功 保 级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示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结果的公告 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7〕5号)要求,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原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经评估,拟确定全国上等级公共图书馆共计2521个,其中,一级公共图书馆953个,二级公共图书馆501个,三级公共图书馆1067个。 现将评估定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文化司监督管理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联系电话:010-59881727、59881740 传 真:010-59881776 电子邮箱:ggsjgc@126.com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年5月14日 ![]() |
历时一年,尘埃落定。商河县图书馆依旧是国家县级一级馆。 |
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我馆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7〕5号)要求,省图、市图要求和县委县府工作精神,在县文广新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筹备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于2017年7月16日完成材料上传任务和自评估报告。截止至图书馆等级公示,期间多次接受评估定价专家组的核查与督导。 县图书馆评估工作小组及全馆人员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抓重点,补短板,依据评估标准,促进商河县图书馆全力打造新型现代化图书馆,从制度与设备的健全与更新中,由无到有,由散到整,由传统型到数字化。全力保住自2013年第五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获得的“一级馆”荣誉。 商河县图书馆将以此次等级确认为契机, 结合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逐一加强整改,落实一级图书馆功能运行,推动完善县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让图书馆更好地服务读者,服务社会。 |